骂了那么久,很多人都不知道水滴筹是干嘛的
宗宁 万能的大熊 2019-05-07
来源 | 大熊财经评论(微信ID:daxiongcaijing)

最近,德云社相声演员吴鹤臣突发脑出血,其家人在免费大病筹款平台水滴筹上发起众筹,最高金额100万元。但很快被网友质疑,称其家里在北京有两套房、一辆车,大病也有医保,这样的条件还众筹有骗捐嫌疑。

随后吴鹤臣的妻子回应,两套房子都是公租房,一套在父母名下,一套在爷爷名下,爷爷已经过世,两套房子均无法出售。车为婚前购置,家中有瘫痪病人,日常出行很需要,所以不能卖。但这样的解释依然无法平息众怒,她提前关闭了筹款,称筹到的148184元暂时够用。

“骂的人不捐,捐的人不骂”

这已经不是第一起引起舆论热议的众筹事件,舆论除了讨伐发起众筹的当事人之外,对水滴筹这样的平台也颇多诟病,认为没有尽到审核责任,浪费了社会善意。

可是仔细观察,类似事件又呈现一种独特的舆论景观——网络上最义愤填膺的那群人,往往都没有参与捐款;而那些真正捐款了的人,则很少站出来高调批评并要求退款。也就是有人形象总结过的,“骂的人不捐,捐的人不骂”。

当然,这并不是说没有捐款的人就没有批评监督的权利,只是这种耐人寻味的现象可能源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误判。很多并不了解大病筹款平台的人,愤怒是基于某种误解,而不是对完整事实的掌握。

在提出《乌合之众》理论的勒庞看来,群体情绪最大的特征就是容易走向简单而夸张。用在审视对众筹平台的群体批判,也是有启发意义的。只要大家认为自己是在参与扬善惩恶,那就不愿意再花费精力去细究事实,而是把道德批判推向极端。

可是,在高举行善旗帜的同时,如果连事实都不搞清楚,那就是伪善,甚至可能作恶。因为污名化平台的后果,很可能断了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后路。

捐款过的人,大概知道这种网络筹款的运作方式,比如水滴筹是要一定病友、亲属、朋友等的交叉确认才会审核通过,事实上多数的众筹都是病人的亲属朋友参与转发然后扩散,基于人际关系的信任才能取得好效果。

这样一种模式,很大程度可以从源头避免恶意骗捐。因为明显夸大的骗捐行为,不可能得到太多身边熟人的支持,相反,如果身边人发现捐款有不合情理之处,很快就会被曝光,从而得以止损。事实上,这一次吴鹤臣亲属的募捐,很快也因为争议而终止。

如果理解大致的运行模式,可能就不会有网上铺天盖地的担忧,以及各种似是而非的传闻。对于吴鹤臣这样有争议的个案进行探讨很正常,但演变为对这类众筹平台的批判,其实是一种错误的狂欢。

刻板印象之下网络众筹平台成为假想敌

相比于众筹平台曾经帮助过的人群,被曝光有争议的案例还是绝对的少数。因为这些少数案例,而夸大平台的问题,缺乏起码的逻辑支撑。可这样的网络景观已然成为常态,为什么?

比较简单的解释,当然是出于一种朴素的善恶观念。如果说有什么比一个穷人得不到救助更让人痛心,那自然就是条件还不错的人,抢走了穷人本该得到的救助。

这样一个简单而又是非分明的认知框架,主导了很多人看待网络众筹平台的方式,并进而形成了一种刻板印象——这些平台不做好审核放任了这种事发生,而平台放任就是为了从中赚钱。其实这样的认知,只要稍加推敲就知道完全不成立。

李普曼的传播学经典《舆论》中认为,人们通常在本可以追求客观公正的见解时却坚持自己的刻板印象。因为这样更省心省力,面对和自己利益无关的事时,更容易陷入这种习惯性认知。

其实,考察包括吴鹤臣众筹在内的一些争议案件会发现,多数并非简单的诈捐骗捐,而是不同群体对于网络众筹存在不同理解。也就是“救急”和“救贫”之间的争议,这样的争议自罗尔事件就存在。

很多人认为发起网络众筹,必须是穷困到走投无路,才有道德正当性;但也有些人认为,只要确实陷入困境就能求助,而不是非得卖车卖房赤贫如洗才可以。

抽象来看,第一种观念更有社会基础,这也是吴鹤臣众筹引发铺天盖地质疑的主要原因。但从众筹平台来说,可能更愿意在两者之间保持价值中立。因为个人大病筹款平台,和传统慈善机构有着本质不同。

对互联网新救助模式需要再认识

在网络上,很多人对于水滴筹等平台的认知,容易简单等同于慈善机构。认为既然筹款在平台发起,那平台就要承担完全的审核责任,否则就要为可能出现的“诈捐”负责。

但至少在法律层面,这是对众筹平台的极大误解。免费大病筹款属于个人求助,而个人求助行为属于民法上的附义务的赠与行为,并不属于慈善法范畴。

具体到平台,在吴鹤臣家属发起的筹款页面上,可以清楚看到提示:“该求助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,真实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,水滴筹提示您了解详情后方可进行帮助”。

可以看出,水滴筹不是在利用平台的公信力,主导对某个具体对象的捐赠。而是明确提示让用户依据求助人所提供的信息,自愿实施赠与行为。水滴筹已起到风险提示义务。

事实上,一些网友提出来的审核要求,比如审核求助人的房产、汽车信息,甚至医院病历的真伪等,也不是一个平台企业能够做到的。如果要求到这么严苛的地步,就是对这种新型模式的扼杀。

就社会功能来说,水滴筹这样的平台所起的作用和慈善机构完全不同。大病求助通常具有突发性、短时性等特点,如果按照传统的慈善救助模式,很可能钱没筹到位,病情已经恶化。

相对低门槛、快速响应,都是水滴筹等平台的优势。如果以“救急”和“救贫”做粗糙分类的话,慈善机构更多发挥的是“救贫”作用,而水滴筹等平台首先是针对大病的“救急”。当然,这两者之间的边界存在一定模糊性,这也是舆论屡屡产生误解的客观原因。

至于可能存在的投机骗捐行为,平台自然要给予基本的把关,包括事先审核、事后黑名单惩戒等手段,但作为社会众筹模式,其实筹款人周边的熟人以及网友都是监督力量。一些事先审核之下的“漏网之鱼”,可以通过事后追惩而降低负面影响。

之所以出现开头所说的“骂的人不捐,捐的人不骂”,也是因为对求助对象有过更多了解,就会更理解当事人的状况,外围网友反而会因为刻板印象而跟风。大病求助平台和慈善机构一样也需要社会监督,但最好的监督其实是把身边了解的案例监督好,发现问题及时向平台或者媒体反映,而不是听闻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,就跟风吐槽。

“将人间变成地狱的原因,恰恰是人们试图将其变成天堂”。如果不对事实、对平台有更理性的认知,就以过于苛刻的要求对待平台,很可能扼杀这些互联网新救助模式,这才是对社会善意的最大浪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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